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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划生育的具体事宜可以咨询当地计生办...
一方是非农户口,如果你们夫妻双方是有一方是独生子女或者双方是独生子女的话,就可以生二胎,同时到当地政府部门再生一胎生育服务证。如果不是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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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胎上户口需要哪些证件:根据我国现行户口登记办法,办理出生生登记,应持下列证件证明: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原发证医疗机构补办后办理;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北京妇幼保健院开具证明后办理;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出手续); 4、婴儿父母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还需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5、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1)、(2)项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或父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所长审批; 6、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须持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望采纳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生育调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要求安排再生育娃儿: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娃儿,且两方婚后共有生育一个娃儿的 (二)两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娃儿,且无共有生育娃儿的 (三)已生育的两个娃儿中,有经病残儿医学判定组织判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能够再生育的。依法收养的娃儿,执行本条例限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娃儿数。你们二婚隶属上述第二项限定,能够再生育一个小孩
到当地的计生办咨询办理。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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