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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公司之所以破产往往是经营不善,因此公司作为债权人一旦发现...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组或者破产清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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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出,一般以重整为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组或者破产清算。公司破产的原因往往是管理不善。因此,公司作为债权人,一旦发现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应当依法及时申请破产,防止债务人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这就要求公司关注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人会议积极行使以下职权:检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经理,审查经理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经营;重组计划;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管理计划;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人民法院认为债权人会议应当行使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是可以申请公司破产的。《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因此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
申报债权,是人民法院在依法宣布债务人破产后,债权人依人民法院发出的通知或公告依法享有的权利,是任何人不能剥夺的。 人民法院在发出通知债权人、债务人已破产的通知或者公告中明确规定,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没有收到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责任由自己承担,其意味着债权的丧失。 为了更全面、更具体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这种情况作了如下的补充规定: 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是“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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