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是破产企业原经营管理不善,使得企业资产大量流失,导致可供清偿债务的破产财产所剩无几。 二是破产企业的资产在破产期间因管理不力、评估不公等原...
一是破产企业原经营管理不善,使得企业资产大量流失,导致可供清偿债务的破产财产所剩无几。 二是破产企业的资产在破产期间因管理不力、评估不公等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破产之后对债务的清偿按照以下顺序:(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的利益放在首位,本顺序内的清偿都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利益,之后再对其他债权进行偿还。(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继保障职工权利之后应当清偿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也就是普通的货币债务或者其他因租赁等产生的债务。由此可知,企业职工的权利在企业破产时应当放在首位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
企业破产清偿破产债务的时候,首先进行清偿的是破产费用,然后是共益债务,最后才是欠职工的工资、普通破产债权等。实践中,一定是按照这样的顺序进行清偿的,如果不是的话,说明相关人员的权益被侵犯了。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按以下顺序清偿:1、职工工资和医疗、残疾补助、抚恤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务的,按比例分配。破产费用是指: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更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人员的费用。共同债务是指:1。请求对方履行双方未履行合同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不受管理产生的债务;3、不当得利的债务;4、债务人继续经营产生的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等债务;5、管理人或相关人员执行职务造成损害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造成损害的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83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