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的《管理办法》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改: 1.关于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体制: 根据新老《管理办法》第四条及第五条的规定,我们发现:新《管理办法》删除了重大项目的相关规定,取而代之的是新《管理办法》指定商务部负责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政府投资项目中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的项目项下6的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进行管理的规定。 2.关于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生效与办理登记的期限: 新《管理办法》技术进出口合同的生效与办理登记期限做了规定。具体如下: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 3.关于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实行网上在线登记管理: 新《管理办法》还修改了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网上在线登记管理的规定。根据新《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应登陆商务部政府网站上的"技术进出口合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 4.关于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综上,修订之后的《管理办法》明确了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体制,行政职能的履行,登记管理的方式以及办理变更手续的操作,无论从行政管理还是实务操作角度都相较之前的《管理办法》更加完善、易于操作。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引起的合同纠纷风险: 1、技术供方的履约能力 (1)供方的技术是否已经经过生产检验或者技术鉴定为可靠的技术,技术的使用寿命情况,是否还具备先进性。 (2)供方的技术转让能力,能否保证技术及时正常投产,并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2、技术受方的履约能力 (1)技术受方的经济偿付能力。 (2)受方的技术消化能力。 (3)受方企业的生产实施能力。 二、影响技术贸易合同效力或成立的风险: 1、合同主体不具备合法资格而影响合同效力和成立的情况: (1)对合同标的不享有合法权利的单位或个人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合同; (2)由于某些原因,许可人丧失了对合同标的的专用权。 (3)盗用或冒用他人名义订立的技术贸易合同;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且未经被代理人追认而订立的技术贸易合同。 2、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技术贸易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 三、合同标的及产品销售条款的订立与合同标的有效地域不相一致引起的风险: 1、专利许可合同的签订必须与该专利的有效地域相一致 2、专利产品的销售地域应与许可方获得专利权的国家和地区相一致。 四、因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而产生的争议风险: 1、标的名称不明确。 2、标的内容涉及到项目的名称,应当准确一致。 3、履行合同的计划和进度,双方当事人都应具体规定。 4、明确合同的价款或技术使用费。 上面就是关于国际技术贸易合同风险的全部介绍了,主要介绍了四个方面容易出现的风险问题,分别是履行能力、合同效力和成立、条款相关地域的问题以及约定不明确的风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奥麦法律网律师。 你还可以点击阅读延期申请书的内容,奥麦律师援助网提供免费在线律师和事务所信息,帮助公民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阐述了国际服务贸易合同的一般概念及法律特征。并在国际上第一次从理论方面深入研究了国际服务贸易合同的概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1,7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