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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
离婚诉讼简易程序的标准是: 1、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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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适用程序由法院决定,通常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论少的案件适用于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这里的派出法庭包括固定设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为了方便审理案件而临时派出的法庭。适用简易程序的审查级别,只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只有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清晰、争议少的简易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批同意的,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分割财产按价值比例收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离婚诉讼费为十元至五十元每件;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适用简易程序的的减半处理。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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