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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合同丢失去劳动局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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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丢了的,可以找用人单位复印一份,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对于劳动关系的举证资料,可以是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工作标识;员工名册等资料。只要双方存在正常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举证是容易被认可的。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丢了的,可以找用人单位复印一份,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对于劳动关系的举证资料,可以是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工作标识;员工名册等资料。只要双方存在正常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举证是容易被认可的。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丢失,但根据《劳动合同法》裁员规定范围的,那么劳动者不在裁员规定范围的,就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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