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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及运行机制是行政复议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其设定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到行政复议功能的发挥。当前,北京、黑龙江省等地经过多次研究...
你问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决定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条规定,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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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行政复议委员会副主任的,具体来说是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具有以下特点: (一)税务行政复议以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这是由行政复议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救济的目的所决定的。如果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处理合法、适当,或税务机关还没有作出处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有受到侵害,就不存在税务行政复议。 (二)税务行政复议因当事人的申请而产生。当事人提出申请是引起税务行政复议的重要条件之一。当事人不申请,就不可能通过行政复议这种形式获得救济。 (三)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一般由原处理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进行。 (四)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于大多数行政案件来说,当事人都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解决,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此基础上,两个程序的衔接方面,税务行政案件的适用还有其特殊性。根据《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对于因纳税问题引起的争议,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未经复议不能向法院起诉,经复议仍不服的,才能起诉;对于因处罚、保全措施及强制执行引起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复议或诉讼程序,如选择复议程序,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关于问题村民委员会与行政复议的规定是什么,村委会是行政复议的对象吗的问题,根据规定,不是的因为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其作出的决定不是行政行为,对其决定不服的,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但是,如果村委会做的决定是有权行政机关授权作出的,对其决定不服的,可以以授权机关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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