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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存根联后面依次注明“作废”,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不得开具红字发票。 2、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购货方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属于货物折让退回不需要开具进仓单,下同),同时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以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将收回的发票粘附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以及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 3、销货方未作帐务处理,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发票。销货方必须取得购货方的有效证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的发票联交回购货方,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支出,红字发票记帐联作为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属于销售折让的,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票据法》第二十条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1、发行普通收据,需要对方的名字和税务登记证的号码,各企业的识别号码是唯一的。 2、发行增值税发票需要对方公司的全名、公司地址和电话、银行基本账户、账户开设、税务登记号码等。
正常的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应该对应原蓝字发票,且可以在不超过原蓝字发票的总金额前提下,分多开具红字发票,但不得超过原蓝字发票的总金额,否则是不能开具出来红字发票的。r所以,这项业务的可信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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