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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医保局及分局办理异地居住审批手续 1.所需材料: ①异地居住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暂住证复印件 2.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
医疗保险报销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医保卡; 2、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和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 3、医疗机构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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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医保局及分局办理异地居住审批手续 1.所需材料: ①异地居住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暂住证复印件 2.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到居住地选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住院、记账手续 1.所需证件: ①身份证原件 ②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的社会保障卡 2.办理住院:医院根据管理规定收取一定额度的住院费押金 3.结算方式:医院在异地居住人员出院后20个工作日内通知参保人员返院结算,参保人员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自付部分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海南省社保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 4.支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诊疗项目及价格按大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三、委托代办结算业务 受当地医保局委托,异地社保局承担当地异地居住参保人员住院结算业务,当地医保局定期向异地社保局拨付垫付的基金。
办理医疗保险需要办理的材料: 1、参保人有效件; 2、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3、单位批量新增制卡的,被委托人还需携带单位介绍信,不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件。申请条件:1、不属于《社会保障卡》发放对象,且未申领过医保卡的。2、已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但暂未发到,且未申领过医保卡的。3、《社会保障卡》遗失或损坏,不能及时补办或更换,参保人急需就医的。办理地点:1、全市区医保中心。2、全市街道医保服务点。3、单位新增批量制卡的,至单位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
可以补交,在每年公布社会平均工资,一个缴费周期结束以后,就可以办理修改。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含退休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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