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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之日起满5年后,可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按规定向财税部...
1、申请人按规定向财税部门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2、申请人持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缴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证明等资料,向房屋登记机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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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续期。住宅建设用地房屋产权自动延期,非住宅建设用地房屋产权期间届满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拥有有限的产权。购买经济适用房不5年的,一般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如果买方因特殊原因真的想出售房屋,政府将根据原价回购,并考虑折旧和价格水平。五年后,买方应按一定比例向政府支付土地收入等相关价格,政府可以优先回购。买方还可以直接支付土地收入等相关价格,以获得房屋的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的是“有限产权”,这是与商品房明显不同的。商品房的购房人拥有的是“全部产权”。 具体的规定是—— 中国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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