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一定。赌博罪中,可按参赌人数,也可以按抽头渔利或者赌资计算。《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3...
不一定。赌博罪中,可按参赌人数,也可以按抽头渔利或者赌资计算。《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一定。赌博罪中,可按参赌人数,也可以按抽头渔利或者赌资计算。《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3号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不一定。赌博罪中,可按参赌人数,也可以按抽头渔利或者赌资计算。《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3号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开设”的含义,应当做广义理解,除传统的营业性地为赌博者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接受赌客投注,以供他人赌博外,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以及以接受电话投注的方式进行赌博,而参与者并不集中在一起的,也属于开设赌场。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的,不构成本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9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3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