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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改姓男方不同意,如何处理?

2024-11-05
仅允许子女在父母允许下进行探视,而禁止将其带离身边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可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则需交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换句话说,在婚内,父母生育的子女在离婚时抚养权归属于哪方,离婚后抚养权也会相应地归属于该方。抚养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其权益不容任何形式的侵犯。 离婚后,若一方在探望子女过程中擅自将子女带走,就构成了对另一方抚养权的侵犯。而且,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其在未来无法继续探望子女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子女的探视权在夫妻离婚时才得以产生。这项权利针对未能亲自照顾子女的一方,除承担抚养义务外,他们还享有对子女的探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对此进行了规定。

相关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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