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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如何合同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
1、开发商交房延期且经催告三个月仍未履行的能进行合同的解除,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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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交房延期且经催告三个月仍未履行的能进行合同的解除,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超出日期的损失。
1.购房协议即合同,合同和协议是一个概念。 2.首先需看购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在开发商延期交楼时,你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如没有约定,你也可以去交涉退房,不过不是因为你有权解除合同,而是因为只要征得对方同意,合同签定后,也可以经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 其次,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开发商延期交楼时,你有权解除合同,而经你们双方协商,又可退房,那么关于开发商延期交楼的违约责任、开发商给你的贷款贴息等因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则必然是你们协商的内容,至于如何处理,因没有看到你购房合同内容,可能性有两种,无法定论,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解决办法,请你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可能自己也能明白。
开发商延迟交付可以解除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 (四)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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