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法律分析: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4)企业职工情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破产管理人开立银行账户需要的资料,可持人民法院的批文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应与破产管理人的全称及公章一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可持人民法院的批文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应与清算组的全称及公章一致。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及时撤销临时存款账户。清算组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不得开立除临时存款账户外的其他银行结算账户。
管理人,是在破产程序中根据法院指定,全面接管债务人企业并负责其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分、分配等清算事务的专门结构。破产法规定了三种管理人,即清算组、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以及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清算组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临时存款帐户,不得开立除临时存款账户外的其他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破产清算临时存款账户时,必须撤销存款人原所有的银行结算账户,即存款人应先撤销该其他银行结算账户,最后办理基本账户销户手续。上述内容就是对于破产清算开立帐户管理的相关内容的解答。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5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2,932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