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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实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盟市级统筹制度。...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组织、筹资、宣传、公示等相关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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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应当对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基金来源包括:(一)参加人个人缴纳费用;(二)财政补助资金;(三)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扶持资金;(四)社会捐赠资金;(五)利息收入;(六)其他来源。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负责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日常工作。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牧业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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