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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是指相对人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以及合理的行为。适用《行政复议法》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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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最终决定:1。《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规定,被公安机关罚款或者拘留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选择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诉讼,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裁决是最终裁决的行政决定,不得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作出了与上一级相同的规定;3、《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4、《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根据本法规定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5、《集会游示威法》规定:同级人民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是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加上“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意见,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教育申诉和行政复议的区别在于申诉是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向处理机关或上级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向上级提出申诉;行政复议是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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