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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一本:还有一本可以用。2、如果一定要补办,程序是:带上身份证和另一张结婚证,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登记时间超过5年可能移...
程序如下:1。带上身份证和另一张结婚证,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查阅结婚登记档案(登记时间超过5年的,可以移交当地档案馆),复印档案,然后到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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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丢了,想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孩子的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写了离婚协议书,发现结婚证丢了,双方可以一起去民政局补充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可以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领取结婚证后,如果双方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可以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例如:我单位与单位的于年月日在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丢失一本结婚证的,需要带好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档案进行查证,情况属实的,补发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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