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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甲与乙签订,乙未约定甲将房屋卖给乙,遂不得卖房,乙也

2022-02-23
合同效力是有争议的,实践中往往有两种做法:要么是认定合同效力待定,要因甲的配偶不追认而无效。要么是认定合同有效,但是甲是无权处分,但是丙是善意的购买者,根据物权公示原则,丙有理由相信双方之间签订合同时房屋是甲单独所有。此时为保护交易安全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优先选择适用物权公示公信原则。此时丙可以取得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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