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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
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合同无效为由拒付劳动者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相关法律: 《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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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是否还能给劳动者发工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无论是什么情形导致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如果因过错造成对方损失的,都应当就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劳动者该怎么办?请看下文
1、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的责任造成合同无效的,都不能按合同有效执行,但是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有效部分的合同执行。 2、法律依据 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民法通则》将欺诈的民事行为规定为无效民事行为,《劳动法》亦将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法》则将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规定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又将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为无效合同,显然前后自相矛盾。法律对因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的着眼点在于为受欺诈人提供救济,故应赋予受欺诈人撤销变更合同的权利,使其在充分考虑到自己的利害得失后作出是否撤销变更合同的决定。因此,劳动立法将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更能体现立法的进步与立法的协调性与一致性。 无效或被撤销的劳动合同在被撤销或宣告无效前,对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善意付出的劳务,按有效处理。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动报酬的确定,给予法官一定限度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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