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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车出险后的理赔办法: 1、被保险人向投保公司报案; 2、被保险人配合投保公司工作人员查勘、确认损失、修复残损物品; 3、被保险人向投保公...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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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报案:保险公司一般都开通了全国统一的报案电话。但是,由于各家保险服务平台的运行模式不同,案件的受理方式和流程也有较大区别。(2)定损:目前,有两种定损方式可供选择:出险地就近定损和回保单所在地定损。就近地定损是异地出险车辆较为常见的定损方式,由受理报案的分公司直接完成查勘、定损工作。如果选择回到保单所在地后再定损,必须事先报案并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3)修理:在没有经过定损前,如果选择先修理,可能无法得到保险理赔。所以,在车损不影响正常行驶功能的前提下,并不推荐车主就地进行维修。(4)理赔款:领取赔款也有就地申请领取和回保单所在地再领取两种方式。车主回到承保地后,可以凭借理赔材料到分公司索赔。也可以申请在出险地领取赔款。如果对保险公司的定损或理赔等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起诉。
银行在发放个人汽车贷款时,要求保险单的受益人填写为贷款银行。按理讲保险有效期间,一旦被保险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贷款银行应作为受益人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款项。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保险事故为小事故,理赔金额较小。贷款银行与保险公司理赔事宜达成了默契或约定,对较小金额的理赔,保险公司直接将理赔款项赔付给借款人而非银行,针对较大的理赔款项(如3000元以上,有的地方或有的银行将此金额提为10000元以上), 保险公司要征求贷款银行的意见,贷款银行要求赔付给贷款银行的,保险公司将款项赔付给贷款银行,贷款银行将理赔款项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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