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处分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
行政处分不得申请行政复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服行政机关行政处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申请人对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向任何一个国务院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申请流程:1。确认执法机关对你做了具体的行政行为。一般来说,执法机关已经向你发送了决定性的法律文书,如处罚决定和强制措施通知。如遇不依法执法机关,记得保留执法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视频、照片均可)。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并在提出复议前确认在合法期限内。如超过60天,应说明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内。3、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必须一式三份。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警告、行政拘留)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受处罚的当事人行政处罚后可以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知道行政处罚后的六十日内,就可以去申请行政复议。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该处罚决定,可以在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复议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人已浏览
846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2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