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被撤销公司登记的,应当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
被撤销公司登记的,应当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被撤销公司登记的,应当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登记被撤销的,必须将公司解散,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算。
1、公司注销登记可以撤销。公司撤销注销登记属于行政许可行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则是可以撤销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起诉解散公司一般在六个月内判决。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如果需要延长,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