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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的方式有多种,有宣告失效,即由最高人民法院自己宣告自己作出的司法解释失效,还有就是自然失效,即产生了法律冲突,例如,后法优于先法,因此,...
2011年工程竣工吗?现在业主已经在正常使用了吧?工程是否经过竣工验收(建设工程质量高于一切,主张工程款首先需要工程质量没有问题)?签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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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是: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现合同纠纷,这些纠纷争议焦点主要突出表现在七个方面:一、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二、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三、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问题;四、对于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期不结算是否视为认可送审价的问题;五、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的问题;六、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司法审价)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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