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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凭身份证明和医生入院安排,在住院部先缴纳住...
1、可以报销,但是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住院时,医生会问清楚的,如果是工伤,不会给伤者使用医保卡; 2、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同属于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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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报销 一、门诊 (一)使用医保卡到门诊看病,实时结算,无需报销。 (二)无医保卡到门诊看病,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医疗蓝本)。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3、报销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4、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普通门诊、急诊收费的收据原件、 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的原件(处方按日期粘贴在收据后面)。 5、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当月费用次月提交,当年费用需在次年1月前提交。 6、经办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单位经办人将所有单据录入企业版软件,将生成的电子信息及报表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报销费用。 二、住院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4、经办流程: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的范围,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1、可以报销,但是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住院时,医生会问清楚的,如果是工伤,不会给伤者使用医保卡; 2、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同属于社会保险下的两个并列险种,相互之间不影响。 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的使用流程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大概80%,详细的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如果持医保卡的患者患病后要去医院看病,那么持医保卡去医保定点单位看病的流程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医保报销流程:带齐报销需要的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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