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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应当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1)对两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抚养问题。(2)...
离婚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发生争议应如何处理在离婚案件中,由谁来抚养子女,往往是争议的焦点。有的是父母双方都争着抚养子女,有的是父母双方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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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夫妻离婚时离婚子女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方。但若母方存在上述三种例外情况的,夫妻离婚时则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于父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就有一定的判别意识,因此法院一般会理解孩子的意愿,作为判决结果的参考依据。离婚父母为了争取子女抚养权,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一)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四)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五)已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不回;(六)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七)已方思想品德好、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的
一般情况下,2岁以内的孩子会判给女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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