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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
文件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市政府2004年33号令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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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丧假,法律依据如下: 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等亲属死亡后可给予请丧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可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往返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自理。
1、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有3天,不能享受晚婚婚假。 2、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只有在同时符合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和“双方均为初婚”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为“晚婚”。
一、陪产假几天、陪产假规定、国家法定陪产假多少天?陪产假规定:1.市计生委没有关于男性陪产假规定;2.晚育奖励假所增加的30天,是指女职工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个子女给予的奖励;3.根据《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奖励假如经男女双方单位协商,男方单位同意,也可以由男方享受;4.比如,男方休10天陪产假,女方只能休20天。二、法律规定陪产假、新劳动法陪产假规定上海陪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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