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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所应具备的条件1、产品为社会所需要它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必须是能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为了满足这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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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1、产品为社会所需要; 2、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 3、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 5、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6、有明确的经营范围;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的社会团体,具备企业法人登记条件的,由该单位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要想顺利设立,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人数上限没有限定。合伙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包括:a.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b.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c.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d.合伙的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e.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f.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h.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i.违约责任。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甚至可以用劳务出资。对出资的评估作价可以由合伙人协商确定,无需验资。 (4)有合伙企业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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