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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公交车公司做出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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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交司机没有紧急杀车、急转弯等异常情况出现,那么在正在行驶的公交车上,乘客本人要保证自身的安全。也就是说,乘客如果是成年人,他应该知道要扶扶手。乘客如果是未成年人,应该由监护人照顾。 所以我不认为乘客摔了应该由你及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你公司有这项保险,你们愿意赔当然可以。 综上,公交司机属于无过错方。公司愿意赔偿你不拦着,乘客要治病那自己拿钱就好。 如果你车没停稳就开车门,那还是有一定责任的应该承担次要的赔偿责任。
老年人在公交车上摔伤是否交通事故,不能一概而论。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需要看护理人员的情况,护理人员有工资收入的按照工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没工资的按照当地护工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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