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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已经上升到了5000,年总综合收入60000元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7月1日以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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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目前2014年也还是适用此标准。工资薪金适用七级超额累进制,具体如下: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 起征点是3500,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2014年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具体表格如下: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 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 3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增值税起征点规定:1、《财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65号)第一条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7条第二条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幅度规定:(1)销售商品的,月销售额为5000-200000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月销售额为5000-20000元(3)每次销售额为300-5000元。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二)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为300-500元(包括本数)。起征点的调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根据最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目前2014年也还是适用此标准。工资薪金适用七级超额累进制,具体如下: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 起征点是3500,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2014年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具体表格如下: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 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 3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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