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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通知书送达经当事人签收后,三个工作日下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的,应该当场交付给被处罚人,不能当场交付的,应该第二日内送达。具体的期限规定如下: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公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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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104条、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106条、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综上所述,并非所有行政罚款,警方都有权利现场收缴,只有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104条规定的情形,才可以现场收缴。且警方现场收缴罚款,应当依据该法106条规定的原则,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如果对方未依法出具收据,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现在的情形,如果警方的执法程序有问题,被处罚人,有权向上级公安机关的督察提出控告。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处罚的,应该当场交付给被处罚人,不能当场交付的,应该第二日内送达。具体的期限规定如下: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2、《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一般应当在90天内作出;但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律依据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将决定交给违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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