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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是名义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也就是说出资以后财产所有权就归公司所有,与股东没有关系,原则上是不允许股东退股的,极个别法定情形除外; 2、股东虽然不能随意退股,但可以将股权转让,以此来达到跟退股差不多的目的; 3、股东有查账权等相关权利,如果发现大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的利益,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其相关责任(关键是证据的收集问题)
如果没有其他原因,只是公司股东决定解散公司,那么股东召开股东会或一人公司的股东做出决定解散公司,同时成立清算组,向工商部门申请清算组成员备案,然后通知公司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45日。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债权债务和合同,申请税务注销。在支付完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保费用、税务、清理完毕债权债务后剩余的财产,由股东按比例分配。然后申请工商的注销登记。
其一,某股东退股,由其他股东接收。这种情形不需做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做转让所得与损失处理。 其二,股东决议,不继续经营企业。那么企业要做清算。 企业做清算要请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目前大多税局要求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适用破产会计的处理方法。 清算的资产所得,首先用清算费用,然后是职工工资保险费,有剩余的进行债务清偿。最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会涉及所得税的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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