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债权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2023-02-21
债权发生的原因如下: 1.契约。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相关法规

《民法总则》第122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