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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
1、属于公诉案件,有公安机关侦查,交由检察院审查并提起公诉,法院审判,不能够调解。 2、达到轻伤级以上的对方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不属于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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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派出所有调解职能。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十章治安调解。 第一百五十三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可参考《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调解处理:(一)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均有过错的;(二)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三)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四)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实践中公安机关对于轻伤案件调解成功后,一般直接作撤销案件处理,而不再移送检察院,缩短了诉讼环节,又有利于给犯罪人一个悔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
不能,刑事案件是不能调解的,不仅侵害的是被害人的人身权利,还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犯罪嫌疑人只能就损害赔偿问题和被害人达成协议,请求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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