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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政发[2003]52号第二部分(八)规定: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 那么我认为你可以...
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领取之后,剩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是需要在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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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不包括遭受事故伤害接受工伤医疗,评残前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伤残评残后能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赔偿金32个月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浙江省 浙江省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支付60个月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支付50个月,七级支付20个月,八级支付14个月,九级支付8个月,十级支付4个月。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方法由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各地规定不一。 譬如:《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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