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骗取贷款1千万已经构成贷款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
【1】被诈骗应该有证据。【2】被诈骗1万7千元构成诈骗金额较大。【3】如果当地公安局不予以立案,可以去检察院投诉。可以去纪检委投诉。第一条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因为主犯可能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当从犯没有这样的情节时,当然不应随主犯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6000笔贷款欺诈违反了贷款欺诈罪,未达到大量标准,不构成备案条件。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依照公安管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金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 (二、使用虚假经济合同; (三、使用虚假证明文件; (4)使用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或重复担保超过抵押品价值; (5)以其他方式欺诈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欺诈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个人贷款欺诈金额超过1万元的,属于大;个人贷款欺诈金额超过5万元的,属于大;个人贷款欺诈金额超过20万元的,属于特别大。
不构成诈骗罪,数额较小。一般是3000元符合诈骗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二○一一年三月一日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3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371人已浏览
1,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