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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
一般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达到1万元以上的涉嫌非法经营罪,如果单位非法经营,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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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对非法经营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第一、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 第二、非法经营外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三、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第四、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经营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第五、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依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六)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两年内因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业务的。 因此,若未达到上述立案追诉标准,你老板应承担行政责任,比如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若涉嫌非法经营罪,且有证据证明你明知而参与其中获得的,你也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共犯,建议你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处理。
非法经营罪经营数额如何认定 1、以非法经营的具体数额。这里主要适用于非法经营本罪包括的情形,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就构罪了,如果违反规定,擅自经营需要许可的商品,按照经营的实际数额定罪处罚就可以了。 2、以销售数额来定。当前社会上出现的非法经营,大多数是已进入销售流通渠道的商品。这个时候,基本上是以销售金额来计算的,就是违法买过多少数额的产品,就是非法经营的数额。 3、以市场价格来定价。在涉及到很多假冒伪劣产品案中,往往会查封到很多产品,这里通常会以非法经营罪来认定。对于没有销售的产品当然不能以销售的实际价格以及数额来计算,这些产品的就按照市场价格来计算。 4、一般都要进行价格认证鉴定,由办案机关向物价部门提交协助价格认证申请,然后价格认定部门出具鉴定意见。 5、以未销售产品实际价值认定违法经营数额,往往会产生不利于当事人的情况,毕竟商品还没有销售。这样,在法律上又规定了,如果是未销售的商品认定,需要达到已销售商品的三倍,也就是正常非法经营的追诉是五万,如果查货的全是未销售的商品,则案值需要达到十五万元。 6、如果上面说的情况,既有销售价值又有没有销售商品,这样需要两者相加达到十五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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