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是的,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由任意撤销权的,但是如果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或者变更登记,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就不再有任意撤销权。另外对经具有救灾、...
是的,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由任意撤销权的,但是如果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或者变更登记,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就不再有任意撤销权。另外对经具有救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自解除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根据本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赠与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即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所谓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的赠与合同。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
赠与合同既可基于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而终止,也有其特有的终止方式,即赠与的撤销。赠与的撤销有任意撤销与法定撤销之分。赠与合同成立后,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外,赠与人在赠与物交付前得任意撤销合同。对于已经履行的赠与合同,受赠人有如下情形的,赠与人也得撤销合同: (1)受赠人对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有故意侵害行为。 (2)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以上三项撤销权自赠与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撤销原因时起1年内行使,逾期则归于消灭。 (4)对于受赠人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该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6个月。
是这样的,一般而言合同的成立与否与是否实际履行没有关系的。向您所说的赠与是诺成性行为,只要双方达成合意赠与合同即成立生效,至于交付赠与物是该合同的义务行为。即此时可以要求赠与方履行交予赠与物的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6人已浏览
273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