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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无异议且工资数额明确时:(1)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向农民工出具了工资条。此时,农民工可以持向有管辖权的起诉或者申请支...
不关你是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单位、仲裁或者是起诉索要工资,你只需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或者雇佣关系、还有到底具体欠你多少钱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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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诉是否需要律师,由当事人选择,法律没有进行强制规定。 2、对于一些法律关系清晰、争诉标的不大的可以不用请律师。争诉标的较大、法律关键复杂的最好有律师帮助。 3、当事人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能够应付的也可以不用请律师。
如果就凭这样的陈述可以说出赔偿多小钱,那就不需要律师、法院了! 属于工伤的,按工伤理赔!首先要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计算赔偿数额并要求赔付。不成,申请工伤赔偿仲裁维护权益! 工伤赔偿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需申请鉴定确认)、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被抚养人)、各地情况不同(如经济发展不一、平均工资水平)而不同。非工伤的可以享受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
第一,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其是否聘请律师,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但是,当事人应该清楚一点,聘请律师能够更好的帮助当事人梳理案情。第二,没有任何规定,在离婚诉讼中,被告必须聘请律师。即使不聘请律师,其也有为自己答辩的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同时,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对待双方当事人,都是平等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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