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刑事诉讼法法院自诉案件的范围是啥呢?办理流程呢?

2022-07-22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 第三章 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 第三章 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 第四章、 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