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要具体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
民事诉讼开完庭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具体如下: 一、民事诉讼 1、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二、刑事诉讼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而一审简易案件是在三个月以内结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自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不得延长。而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自从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经本院长批准后可延长6个月,还须延长的经上级法院批准还可延长,但没有时间的限制。
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如果需要延长,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用简易手续审理案件,从立案日起三个月内审理。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9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4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