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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1、召开股东会; 2、评估、验资; 3、出让方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 4、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办理变更登记。...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1、召开股东会; 2、评估、验资; 3、出让方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 4、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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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评估、验资。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6、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7、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8、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9、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有:1、记名股票,由股东背书转让。但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无记名股份的转让,股东可以将股份交付给受让人完成转让,有效。
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因此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特殊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第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第141条规定:第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第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第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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