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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2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量。前款限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当事人...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劳动仲裁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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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的时间要根据具体审理情况才可以确定。当事人因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而向法院起诉后,会由法院按民事诉讼的程序进行审理。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法院如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判决;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则二审法院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劳动仲裁胜诉后,胜诉人一般可以在一两个月内获得赔偿。对方拒绝履行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劳动争议案件。如果案件复杂,需要延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在现实生活中,超期裁决的情况大量存在,如果人民法院对于超期裁决的争议事项也不受理,只能催促仲裁机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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