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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规定。保险,作为保障女职工孕产期的保险制度,其办理一般要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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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部门签发的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省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申办职工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男方报销条件: 1、男职员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 2、符合国家及省市计划政策; 3、生育前已按规定在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4、其配偶未就业且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5、其配偶生育前已办理失业登记或取得统筹地区规定的其他未就业证明。满足以上条件的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时,可享受生育保险报销待遇。
的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政策生育或者实施手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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