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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未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再婚生育子女及财产分割是否会被受理

2022-05-03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但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行为,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其二,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会考虑双方的经济,家庭环境等因素,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由女方进行抚养,但女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因素的除外,因而你方可以举证证明由你方抚养子女将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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