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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只要存在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都需要停止侵害,对于善意的侵权人侵犯著作权时,只需要停止侵害,消除影响,不需要承担其他的民事责任,认定著作...
著作权侵权是没有善意或者是恶意之分的,只要是侵权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一般需要承担的责任可能是民事的责任或者是刑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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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善意侵权是指侵权人在主观上并没有侵权的故意和过失,商标注册只是在客观上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权。根据《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商标法》有明文规定善意侵权不承担赔偿责任,只适用于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其他侵权行为即使是善意,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的行业虽然属于商标侵权行为但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是:销售者应当提供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销售的商品种来源合法,即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另外,销售者的行为被认为是侵权行为之后,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如继续销售侵权商品则属于故意侵权,应对继续销售行为向权利人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产生的作品没有著作权的,侵权产生的作品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非法复制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财产权,而假冒他人作品,则往往同时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均不可能再享受著作权。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著作权侵权的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这种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著作人身权造成了侵害,也可能对他人著作财产权造成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如非法复制他人的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权财产权,而假冒他人作品,则往往同时侵害了他人的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第二、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至于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权的作品,或者是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其他人在使用时则不存在侵权的问题。第三、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绝大多数是故意的;也有少数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区分过错的形式,在确定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时有一定的意义。一般说来,故意侵权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重于过失侵权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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