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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间,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离婚时...
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商业险一般会视作共同财产,分割其现金价值。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在离婚前转移、私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对该部分财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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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取的养老保险不属于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如果是用共同财产缴费,这部分可以分割《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婚内的保险合同在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 2.保险理赔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3.假如保单继续保留,投保人、受益人关系怎么处理?总体上,保险产品在离婚分割时,如果是婚内财产购买的产品,就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财产或者认定的个人财产购买的保险就属于个人财产。另外,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子女购买的,婚生子女作为受益人,保险一般不予分割,保险与孩子共同归由一方。但离婚时的具体分割一般需要根据具体的险种以及投保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根据保险产品的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人寿保险主要分为健康险和新型人寿保险产品(分红型万能型投连型)两种,并且人寿保险一般时间长,保险费数额大,现金价值也比较高。健康险方面,如果是婚内购买的产品,健康类保险很容易看出,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没有生病,没有得到理赔,这份健康类保险属于共同财产。
一般属于,但是保险属性较特殊,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保险,保险费属于共同财产。但保险区别于别的财产,不便分割,所以要分情况讨论:财产险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分。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3、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人身保险。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获得人身(人寿、伤害、疾病)保险金:1、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分。2、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做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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