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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没有在婚,十几年了我户口可以,以我为户主吗?

2023-03-25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当事人离婚后,户口是否随迁出户口所在地,都是可以的; 3、当事人与对方可以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户口本同址分户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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