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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可以带着,,爱人的本在所在地派出所可办理户籍准迁证,再到县(区)公安局户籍科审批后,到前夫当地户籍科办理户籍迁移证即可,不要忘记带潜伏的...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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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户口迁移,女方往往是迁出的一方,这并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的进行。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第19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一般情况下,户口本婚姻状况的变更,是需要自己去户籍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的。 1、初次结婚时,如果双方户口未进行变更,则双方户口本都显示“未婚”。离婚后再婚,如果要去办理户籍登记,则需要提供离婚证明,变更后户口本显示“已婚”。 2、初次结婚时,如果双方进行了户口变更,则双方户口本都显示“已婚”。离婚后再变更,则显示“离异”。再婚,去户籍登记机关登记的,变更后显示“已婚”。所以,离婚后再婚户口本一般填“已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没有本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没有户口本必须先。《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二)本人的;(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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