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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院司法解释规定的从严处罚的情形: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下: 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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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量刑参考标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诈骗不足四000元的,为罚金刑;四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一陆漆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一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一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诈骗四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二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诈骗二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四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一0%:(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中国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九)诈骗作案一0次以上的。【缓刑适用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一)未退赃或退赔的;(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关于电话诈骗被捉判多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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