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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一般不视为遗产,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遗产主要包括:公民生前的合法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日用品、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填补的是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丧失,是对受害人家庭损失的弥补,对死者家庭利益的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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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造成这次妊娠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漏扎造成的,医院肯定是有责任的;如果是自然再通造成的,医院就没有责任。至于做引产的危险性,首先肯定是瘢痕子宫,当然破裂的风险较大些,如果再没有其他疾病存在,那么其他手术风险和正常妊娠妇女引产是一样的。不知道你那里做引产是否有术前谈话,尤其要强调瘢痕子宫危险性 输卵管结扎绝育术虽成功率很高,但仍有一定的失败率,这一点在术前一定要与患者讲清楚。原因主要是输卵管结扎线过松或过紧,形成瘘管,或是误扎。结扎方式以抽芯包埋法失败率最底,要严格无菌操作,减少术后感染。引产方法教材推荐天花粉引产,但我们这已没有天花粉了,常用米非司酮晨服50mg晚服25mg,共两天,以促宫颈成熟,在第二天行利凡诺50——100mg羊膜腔内注射术。引产前一定要有术前谈话记录,讲明其危险及可能的并发症。 另外剖宫产的时候各个盆腔脏器充血很明显,同时输卵管也增粗明显,容易导致扎不紧。现在我们也是普遍采用抽芯包埋法,但结扎的时候要注意近端包埋其内,远端包埋其外。否则还是会再通的。是个手术都有失败的可能,应该说医生也不是希望这种事情的发生的。可以从经济上适当赔偿点损失,毕竟给病人带来痛苦了。对于这个病人,因为都是剖宫产,宫颈没有开过,所以还是选择用米非司酮安全些,可以促宫颈软化,当然风险还是得交代清楚的。如果宫颈条件好的我们也有用利凡若羊膜腔注射的。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医疗费系指患者因医疗事故的发生而支出的医疗费用,计算具体数额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医疗费还包括“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和“适当的美容费”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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